2025年10月21日 08:56 湖北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省知识产权局 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全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培育发展,持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能力,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提升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效能,省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湖北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湖北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培育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湖北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批复备案设立的调解机构,或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或依法设立并从事调解工作的律师事务所等;
(二)申报主体应具备规范的管理制度、较高水平的管理团队,有不少于3人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队伍;
(三)申报主体接受知识产权权利人及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纠纷投诉、咨询,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近一年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不少于50件;
(四)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三、项目主要任务
(一)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的配备,建立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调解员队伍;
(二)强化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等的衔接联动,采取联合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拓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
(三)接受委派或委托开展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解工作,2026年调解案件不少于100件,稳步提升调解质量;
(四)建立调解案件档案管理机制,做好调解案件的登记、归档、典型案例收集及数据统计工作,及时报告调解工作进展;
(五)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相关线上、线下培训不少于3次,提升调解员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
(六)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为调解组织培育模式优化、行业经验推广提供借鉴;
(七)充分运用新媒体等渠道,宣传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优势、特点、经验成效和案例。
四、申报流程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项目申报书(附件1)、承诺书(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限。申报工作应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三)择优确定。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第三方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主要从申报主体的调解员配备情况、案件调解情况(案件量与调解成功率等)、与行政及司法机关衔接情况、专业培训情况、调解经验做法及案例等方面开展评审打分工作,评审结果经省知识产权局审定后,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结果公布。最终确定的项目承担单位名单将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省知识产权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工作任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工作周期为一年。计划遴选4-5家;
(二)省知识产权局将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调解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加强指导和监督,期满进行验收。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申报主体承诺书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10月17日
联系人:保护协调处肖苏
联系电话:027-86759081
电子邮箱:xiaosu@hbipo.gov.cn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